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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网购快递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

日期:2021/11/11 字号:[大][中][小] 视力保护色:

关于加强网购快递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

近期,国内报告多起网购物品核酸检测呈阳性的事件,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很大挑战。“双十一”期间,网购数量激增,疫情传播风险也随之增大。为阻断通过网购快递疫情传播风险,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,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请广大居民理性消费,近期尽量减少网购,不选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,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带头减少网购,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。

二、请已经网购了商品的居民群众,在查收邮件、快递、货物时戴好口罩、手套,并对包装和货物进行整体消毒。快递的废弃纸盒、废弃包装物经消杀后尽快清理干净。

三、请已经网购了商品的居民群众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,在收取网购物品后,如发现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不适症状,请立即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,如实告知医生有接触网购物品史,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,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四、各类邮政、快递企业要对境外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快递建立待检区,实行分区存放,严格落实“先消毒、后分派”制度。严格落实从业人员、快递包裹、邮件、快递处理场所、营业场所、运输工具、办公场所的消毒、通风等措施,确保人、物、环境同防同检。

五、各类邮政、快递企业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,全体快递从业人员全程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后方可上岗,满6个月的应尽快接种加强针(第三针)。每周定期开展一次核酸检测,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。快递从业人员出现发烧、咳嗽、乏力等不适症状时,要立即到定点医院诊治排查。

六、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,加强对各快递经营网点的管理,特别要对冷链及进口货物实施全过程管控。

七、严禁非经营主体通过非法渠道贩卖、销售国外入境物品,一经发现,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打击。

临潭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

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年11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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